故新法明定結婚效力改為登記婚主義,結婚應經戶籍登記否則無效,是以傳統結婚舉辦婚禮宴客的儀式婚將於97年5月23日後走進歷史,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始生效力。
登記時請攜帶:結婚書約、雙方之國民身分證、雙方之戶口名簿、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(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),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結婚才算生效。
(資料來源:戶政事務所)
結婚書約下載:
結婚程序:
1.男家祭祖--男方出門迎接新娘前,應先拜祭祖先。
2.分發紅包--出發前,新郎應先分發紅包給一同前往接新娘的工作人員。
3.上車出發--新郎,媒人,儐相及親友一共六或十二人出發迎接新娘,禮車雙數為宜,一般為六輛。 (新郎倌記得拿迎親的新娘捧花喔)
4.燃放鞭炮--迎親禮車前往女家途中,沿路燃放鞭炮以示慶賀,如遇過橋或另外的迎親禮車隊時,則燃放排炮。
任騁著(民93年),「百無禁忌」,實學社出版
姚漢秋著(1991),「台灣婚俗古今談」,台原出版提親篇:
1. 當男女雙方有了結婚的想法,應立即告知雙方家長,可安排一個飯局,藉由這次聚餐增進彼此熟悉度,然後由男方家長向女方家長提出正式的邀請,詢問女方家長可至府上提親的日期。通常男方會先準備好幾個日期供女方選擇。
--有的人會利用這次會面先拿女方及其父母八字,合完八字訂好吉日,以便雙方於正式提親當日,可馬上決定文定與結婚日期。
「三書」是結婚過程中所用的文書,可以說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。分別指:
聘書:即訂親之文書。在納吉(男女訂立婚約)時,男家交予女家之書柬。
禮書: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,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。
迎書:即迎娶新娘之文書。是親迎接新娘過門時,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。
要舉辦一場令人難忘的婚宴,到底要準備哪些MV? 又應該在什麼樣的時機點播放? 這是每一對籌辦婚禮時的新人都會問到的問題,而MV的內容,對所有的賓客都有相當程度的渲染力,在什麼時間播放什麼內容,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。我們建議一場標準的婚宴過程,應準備以下的MV:
婚紗Slide show:這是展示新人為結婚而拍的一系列婚紗照,完全以新人為主角,配上輕快的音樂,最適合在正式典禮開始前的30分鐘內循環播放。此MV的目的,是用來降低早到的賓客等候的不耐,同時也能在無形之中蘊釀婚宴的浪漫氣氛,繼而讓讓之後精心準備的活動能逐漸發酵。
成長MV:這絕對是整場婚宴正式開始之後的重頭戲了!二人精心挑選的照片,加上幾段文字的說明,配上有意義的歌曲,為在場的所有賓客們,介紹今日的主角成長的背景,以及二人從相遇、相知、相惜到相戀的過程,然後在眾人衷心的祝福中,身著白紗的新娘,挽著新郎的手,在眾人見証下緩步踏入會場,完成結婚儀式,這是一幅多麼感人的畫面呀!最佳的播放時機,是在司儀宣布典禮開始,與新人進場之前。